安庆是方骞和罗向夏的小学、初中兼高中同学。

    他和方骞的缘分要更深一点,虽然不是一个大学,但毕业后还在一个地方工作。

    但是方骞并不喜欢安庆,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也仅限于表面朋友而已。

    安庆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虽然教着美术这样感性的工作,实则非常务实,嘴巴也很不讨人喜欢。他不敢在罗向夏面前乱说话,就总在方骞面前开些让人讨厌的玩笑,不过是欺负方骞是个不轻易发脾气的老好人罢了。

    不过同学聚会……

    方骞有点头痛,有安庆在他其实只是推脱不掉,可是不知道罗向夏会不会想去。

    还有另一件事让方骞苦恼,今天是他和罗向夏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他不知道应该送什么礼物好。

    方骞走后罗向夏也睡不着了,她起身慢慢收拾,一个人在房间里孤寂的走来走去。这座房子是她当初一眼看中的,市中心、交通便利闹中取静,地方大又昂贵,价钱也是让人瞠目结舌。罗向夏就喜欢让人瞠目结舌,所以她才买下了这里,不过现在再看的话未免有点太大了。两个人倒还好,一个人就显得太寂寞了。

    罗向夏当然不是想念方骞,那个粘人精走了才好,总是缠着她不放很烦人的。

    收拾好了以后,罗向夏去车库开车,她开一辆黑车,颜色低调车型倒很张扬,旁边挨着一辆白色奥迪,是罗向夏两年前买的,但是一直没人开。罗向夏看着就生气,过去就踹它一脚。

    两年前罗向夏还算对方骞有些新鲜,偶尔情热时也想搞点小浪漫。这车是她偷偷买的,结婚纪念日时给了方骞钥匙。说是她自己喜欢,但是既然买下来了就给方骞开好了。但是方骞那个木头完全不领情,说什么开这样的车去学校影响不好。罗向夏已经很克制了,一百万都没有的车有什么影响不好啊?

    于是这车就一直放在车库落灰,唯一的用处就是让罗向夏每天踹一脚解恨。

    眼看着张扬的黑车扬长而去,拉住了新来同事的保安叹了口气。

    “每天都要来这么一遭。”

    “这么说那也是她的车?”

    “嗯。”

    “虽然说比黑车便宜不少也不用这么糟蹋吧?”

    “有钱人的怪癖吧。”

    “那这怪癖挺费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