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之中透着丝丝冷意。

    苏回没有理会宋融江,继续说道:“随后,很快就到了发生第一案的时候了,那时候,你对裴薇薇的暗恋日益加深,于是你鼓起勇气做了一件事,你去找她表白了。突如其来的表白吓坏了那个女孩子,她惶恐地拒绝了。因为对于她来说,你根本是个她记不清面貌的陌生人。”

    目前来说,并没有任何实际证据能够证明宋融江认识裴薇薇。

    苏回这样的假设是虚设的,并没有任何的实证。

    他现在却在用一种笃定的语气说了出来。

    这样的假设是之前警方的调查之中完全没有出现过的,苏回的假设前提打乱了心理犯罪的时间线,推导出了这样的结果,他认为这是最接近事实的一种情况。

    这个结果并不是他胡乱编造的,而是经过了对案件的研究,对宋融江的了解,对诸多人的访谈,根据蛛丝马迹推导而出的。

    在那份谭局给他的文档之中,陆俊迟曾经下功夫调出了很长一段时间宋融江所开车辆夜间的行驶路线。其中周末和周日的晚上,他会固定出现在裴薇薇所在学校的门口和家附近,这也是有利的旁证。

    苏回在根据这些线索,推测对方的心理。

    长久以来,犯罪心理的定义有很多种。

    苏回认为和理解的犯罪心理,不是那些玄奥的理论,而是在面对凶犯之时,能够推测他的过去所想,预测出他的下一步动作。

    这是无实证推导,如果这些没有足够夯实的基础,探知犯罪心理的人就像是走在一根铁丝之上,随时可能因为错处坠入深渊。

    可是一旦这种情况属实,就会在万丈深渊之上绵延出一条原本不存在的路。

    在无数可能的过去之中,推导出那仅存的一种可能,也就是唯一的真相……

    “就在被拒绝的那段时间,你和第一位受害人争吵,随后心中气愤,杀死了她……那时候,你的杀人想法是临时起意的,而你的杀戮在心理学上分析是代偿杀戮。”苏回沉声道,“你想杀死的是裴薇薇。”

    宋融江已经不复刚才的平静,他的手抖得厉害,他不再否认苏回的故事,而是强调了一遍:“我当时他妈的没想杀她。”

    这样的反应,已经是对苏回所讲故事的变相承认。

    而且宋融江的话里体现出了一个关键点,什么叫做“当时”?他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了吗?

    苏回继续道:“第一位受害人的死亡,接近于意外,盛怒之下的你,做出了杀人行为,等你清醒过来时,一切就已经发生了……”